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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 & A

擔任服務學習的輔導員與助理,總是有很多機會遇到五花八門與服務學習相關的問題,為了之後能更輕鬆地接招,請看我娓娓道來……。

一、推動服務學習的目的為何?

對大部分同學而言,走出校園並深入接觸現實社會的機會不多,想要把所學知識加以實際應用,在社會進行檢視的機會也較少,所以學校希望透過服務學習的推動提供一個「體驗場合」,讓學生可從中發掘課堂上可能忽略的專業知識,並試著從多元的角度看待社會諸多議題。同時也藉由與社會的實際互動,發展成熟的人際溝通技巧。

簡言之,本校將服務學習定位為「經驗教育」,目的是鼓勵學生在「實作」中進行「反思」,從「反思」過程發現更多「學習」的方向與目標,進而發現自我社會價值,而非表象所見的「強迫」學生從事「志願服務」(既被強迫,即非志願)。

二、服務學習的課程理念

本校之所以選擇服務學習作為實作經驗教育的基地,是因為過去純粹累計時數制的志願服務,並不能讓學生在短暫的服務體驗過程與單位進行「互惠性」的學習;故,服務學習強調:在短暫的服務過程中,對同學進行結構性的引導,服務體驗前、中、後都需經過縝密的思考。因此,服務學習要求參與者填寫服務週誌、自我反思表,或者藉由授課教師/助理/輔導員帶領同學進行各種反思活動,希冀能促進同學對於所見所聞產生更深刻而多元的刺激,進而發現自己的能力與價值。

三、服務學習課程實施架構為何?

為循序引導同學參與服務學習課程,在制度設計上採漸進性概念,將課程分為兩類:

學系服務學習課程」(Service LearningCampus Service):以引導同學先認識熟悉校園內(或鄰近)之人、事、物為主要目的,故系、院、校為主要服務範圍,課程內容則由系上老師依各系需求或特色設計,為所有同學須於大一(轉學生自行加選)修習之課程。

社會服務學習課程」(Service LearningCommunity Service):以探索公共領域議題為主,故主要接觸對象為鄰近社區及嘉義地區內各類團體(包括非營利組織或政府所屬機構),此類課程下又區分成五類,詳見「國立中正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第九條或Q&A第五項。

四、為什麼有學系及社會服務學習兩種課程?

考量同學初到中正,為使大家能夠深入認識未來至少四年的生活環境,加上多數同學交通能力尚未成熟(沒有駕照,或者有駕照無交通工具),貿然離開學校從事服務恐有安全疑慮,故安排同學於大一修習學系服務學習課程,並以本校、所屬院系或附近社區作為首次從事服務學習的活動場所,培育體會周遭環境和為公共議題發聲之心,以為將來從事社會服務學習之基礎。

等到同學累積較多的專業知識,心智也更趨成熟之後,再參與社會服務學習課程(不限修習年級,但建議大二或通過學系服務學習課程後再修),讓同學能真正應用知識或生活智慧,發揮對現實社會的正向功能,並追求前述發展多元觀點、社會關懷等目標。

 

五、如何修習各類服務學習課程?

sl架構圖依服務學習課程類別之不同,其修習方式簡述如下:

 

(一)學系服務學習課程

採小班制(旨在促進師生互動),學號為單號者在上學期修課,學號為雙號者在下學期修課,由學校直接將課程列入同學的課表中,除重修生、轉學生須以人工加簽方式選課外,應屆新生不得自行加退選或選擇其他學系之學系服務學習課程,修畢者若轉系也不需再修一次

 

)社會服務學習課程

由於社會服務學習課程的組成及運作方式較為複雜,於此先就各類社會服務學習課程修習方式稍做簡介,手冊後另附相關流程圖:

1.           認證型服務學習課程(屬於團體型服務)

包括通識教育中心與各學系(院)所開設具有服務學習內涵,並經服務學習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審核通過之課程。欲知每學期開設的認證型服務學習課程,可從教務系統查詢註明有「本課程為社會服務學習課程之『認證型課程』」者,同學只要依正常選課程序選課即可。

2.           社團服務學習活動(屬於個人型服務)

為鼓勵同學於課餘時間踴躍參與社團活動,並結合興趣發揮服務功能,只要經委員會審核同意者,便可將計畫上傳至社會服務學習課程單位選擇系統以供同學選擇。

而此類型活動依執行期間分為「學期型」與「寒暑假型」,為配合社團交接、招募社員等時程,寒暑假型的選修另於期中考週後(即不含期中考當週)第五-六週開放第二階段加選(實際加選時間詳見當學年度行事曆),已於第一階段選修之同學不得重複加選。

3.           校外合作單位服務學習活動(屬於個人型服務)

有些校外單位(政府部門、非營利組織等等)會提出完整的服務學習執行計畫,這些計畫經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即成為同學參與服務學習的選項之一,如:正德護生慈善會、社區發展協會等皆屬之,欲至這些單位服務,同學需要進入社會服務學習課程單位選擇系統加選。

4.           校內行政單位服務學習活動(屬於個人型服務)

同上,只是服務學習執行計畫提案單位從「校外單位」變成「校內單位」,這類單位一樣須進入社會服務學習課程單位選擇系統加選。

5.           具備服務學習內涵之活動計畫(屬於個人型服務)

為讓同學可參加的服務學習內容多元化,所以除了由上述以團體或單位作為計畫提案者外,學校也保留了以個人名義提案的空間,只要對於各類公共議題有興趣有想法的教、職、員、工、生,皆可以個人名義提案申請,審核通過者同樣會公佈在社會服務學習課程單位選擇系統供同學選擇參加。

六、各類服務學習課程所需達成的任務有那些?

誠如Q&A第二題所述,結合服務實作與知識經驗、使其真正進入生命歷程,為兩階段服務學習課程的目標,此關鍵便是在如何在課程中配合服務,設計經過安排、結構性的引導。

前述結構性的引導,在學系服務學習課程中,以教師授課6小時加上服務實作14小時交互配合,授課及實作內容由各學系自行統籌規劃。設有「輔導員」一職,輔導員需了解班級成員的服務實作情形,在服務中找尋足以啟發同學之處,亦可透過此過程設計相應的反思活動,主動帶領或提供教師授課參考,成為學生、教師、系所、通識教育中心之間的橋梁。


社會服務學習同樣地強調授課及實作結合的重要性,因此也安排了4小時授課加服務學習實作16小時。只是因應社會服務學習的多元面向,授課的4小時以講座進行,由學生自行決定要參與的2場講座。實作則由單位督導及助理從旁協助,鼓勵學生找尋自我價值、配合專業能力發展興趣。

完整的服務學習教育應具備此三要因

七、服務實作時數如何計算?

社會服務學習課程之服務實作時數應在同一單位累計完成,如在單一學期同時修兩門或兩類以上服務學習課程,其時數應視作不同服務單位之時數分別計算不得合併採計,以避免造成合作單位之困擾。

八、如何認定服務實作的起迄期間?

為讓同學有充裕的服務實作時間,本校對於服務實作的期間是採取「上學期包含接續該學期後的寒假、下學期包含接續該學期後的暑假」原則來認定。也因此,寒暑假型社團服務學習活動的修課學期歸屬也依此原則認定,即:寒假營隊屬於上學期、暑假營隊屬於下學期(於此以「寒上暑下」稱之)

故若在107學年度第1學期修課,則可開始服務時間為選課或選單位確定後,應完成服務實作時間最晚為107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前一天。惟,檢核是否完成社會服務學習課程的截止時間為每年131日及731日,超過截止時間一律次學期送出,請務必注意是否會影響修業年限。

九、無法在服務實作結束日前完成時數該如何?

若因為各種原因無法在服務實作結束日前完成應服務時數,應在修課當學期結束前提出服務展延申請(表格請自行到全校課程地圖下載),獲允許者可延長到次一學期完成,未提出者視為未完成服務時數,事後不再提供任何補救措施。但,有提出展延申請,卻未在展延期間內完成者,仍視為未通過該學期服務學習實作時數

十、社會服務學習完成實作後應注意什麼事?

如選擇的是認證型課程,請根據課程規定繳交相關文件並經過教師認核,由助理統一繳交至通識教育中心登錄;如選擇的為其他個人型服務學習課程,除了服務當週需至「社會服務學習選課系統」繳交週誌,並主動關心追蹤單位督導及助教審核情形,亦需在服務及週誌審核完成後,至系統填寫「自我反思表」及提醒單位填寫「單位回饋單」,所有表單皆完成後點選「建檔」,方能由通識教育中心登錄。

社會服務學習上學期的登錄截止時間為131日,下學期為731日,超過截止時間一律次學期送出,請務必注意是否會影響修業年限。

十一、要如何知道是否完成服務學習課程?

學系服務學習課程部分,會於修習學系服務學習課程當學期的成績單上顯示通過或不通過;社會服務學習課程部分,只要修習通過者,則會在次一學期的成績單上顯示通過(課碼7000888)。

在此同時,社會服務學習課程因牽涉講座和實作兩部份,為便於學生查詢,學校將另外在「社會服務學習選課系統」上提供查詢功能,同學應於完成講座後約自行登入查詢紀錄是否被登載;所有表件交出後,時數的積累是否確實顯示。

十二、我可以不參加服務學習系列講座嗎?

服務學習系列講座為社會服務學習課程的一部份,須參加至少四小時的講座,目的是期望透過在不同公共領域付出努力者的寶貴經驗分享,刺激同學以更多元、客觀及理性的角度認識社會,並思考自我可發揮之價值與功能,是為服務學習歷程中「知識」的來源之一。故,建議在大三結束前完成,以免影響畢業時程。

十三、服務學習系列講座如何報名?

(一)服務學習系列講座每學期有幾場?

每學期開設7-10場講座不等[1],因教室容量限制,每場參與人數最多為230人。學期初會公告當學期場次於「社會服務學習選課系統」供同學瀏覽。

為避開同學上課時間,講座時間為週一至週五18:30-20:30,週六則為10:00-12:0014:00-16:00

(二)報名方式

每學期之講座分三階段分流報名,報名時間為當階段開放時間至辦理講座前一天23:59止。報名時間內,同學皆可於系統內自由加退選。

名額(正選和候補)共230名,每人每學期至多可報名2場正選+1場候補。只要系統中已有2場正選+1場候補之報名紀錄(即使當天未出席或未候補上),便不再另行開放。候補者可依候補序號(例如:候補1號),於報名時間內,自行判斷是否有機會進場,或退掉改選其他場次。

另於當日開放現場候補,於正選和候補同學入場後,再由現場工作人員視座位數量依報到序號安排入座。

(三)報到與聽講守則

入場序為:正選、候補、現場候補。依講座時間18:30-20:30為例:

18:00-18:20正選入場、候補報到

18:20-18:25候補入場

18:25-18:30現場候補入場(視座位數量及報到序開放入場)

為尊重講者且不影響講座進行,講座開始時間半小時後一律不得入場。入場與離場時應備妥學生證,至演講場地刷卡,以刷卡紀錄為認核標準之一。

(四)講座認核標準

一來,講座為必修課程要求之一部份,仍需有審核標準:二來,過去曾有多位同學投機,受他人之託冒聽講座。為確保講座公平性,故同學須以學生證刷卡入場及刷卡離場,期間亦會不定期發放回饋單,於刷退時統一繳交。

簽到紀錄、簽退紀錄及回饋單紀錄,三者兼有,方得被認核至社會服務學習課程要求中,同學需自行於講座結束後主動至系統確認,如有問題立刻至通識教育中心反映。

 



[1]:學士班每學年度平均人數約為6300-6400人(不含延畢生),每人需聽兩場講座,入學便可聽講,至多可聽8學期。故,6400*2/8學期=每學期需開設1600人次講座。目前可借用之最大教室空間為共教R106階梯教室,共可坐230人,1600/2306.9場,每學期開設至少7場講座以滿足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