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B.選修(共9學分)
在系專業選修的課程架構中,需於下列五大領域中至少選擇一門領域專題(一)修習,並於該領域專題(一)所屬之領域所列之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修滿7學分。
1.領域:人工智慧領域
領域專題(一)-2學分:[採認一門其它領域所開設之專題(一)作為本領域專題(一)]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7學分:資料結構、人工智慧導論、影像處理導論、人工智慧、電腦視覺、[採認一門其它領域所開設之專
題(二)]
2.領域:通訊與網路領域
領域專題(一)-2學分:通訊系統專題(一)、網路技術與應用專題(一)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7學分:通訊原理、數位通訊導論、通訊系統實驗、電腦網路導論、作業系統導論、電腦網路實驗、通訊
系統專題(二)、網路技術與應用專題(二)
3.領域:晶片系統與電磁領域
領域專題(一)-2學分:超大型積體電路專題(一)、電磁積體電路專題(一)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7學分:電子學(二)、超大型積體電路設計導論、計算機組織、IC設計實驗、電磁科技導論、電磁學
(二)、電磁波、電磁工程實驗、超大型積體電路專題(二)、電磁積體電路專題(二)
4.領域:計算機與智慧訊號處理領域
領域專題(一)-2學分:智慧型系統專題製作(一)、數位訊號處理專題(一)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7學分:資料結構、計算機組織、微處理機、數位訊號處理導論、影像處理導論、數位訊號處理實驗、數
位訊號處理專題(二)、電子學(二)
5.領域:綠能控制領域
領域專題(一)-2學分:綠色能源專題(一)、能源與電力系統專題(一)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7學分:電路學(二)、電力系統、控制系統、電機機械、綠色能源專題(二)、能源與電力系統專題(二)
如上列科目與申請者主學系必修科目重疊,需以電機系開設並經電機系系主任認可之專業選修課程替代該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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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在系專業選修的課程架構中,需於下列五大領域中至少選擇一門領域專題(一)修習,並於該領域專題(一)所屬之領域所列之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修滿7學分。
1.領域:人工智慧領域
領域專題(一)-2學分:[採認一門其它領域所開設之專題(一)作為本領域專題(一)]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7學分:資料結構、人工智慧導論、影像處理導論、人工智慧、電腦視覺、[採認一門其它領域所開設之專
題(二)]
2.領域:通訊與網路領域
領域專題(一)-2學分:通訊系統專題(一)、網路技術與應用專題(一)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7學分:通訊原理、數位通訊導論、通訊系統實驗、電腦網路導論、作業系統導論、電腦網路實驗、通訊
系統專題(二)、網路技術與應用專題(二)
3.領域:晶片系統與電磁領域
領域專題(一)-2學分:超大型積體電路專題(一)、電磁積體電路專題(一)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7學分:電子學(二)、超大型積體電路設計導論、計算機組織、IC設計實驗、電磁科技導論、電磁學
(二)、電磁波、電磁工程實驗、超大型積體電路專題(二)、電磁積體電路專題(二)
4.領域:計算機與智慧訊號處理領域
領域專題(一)-2學分:智慧型系統專題製作(一)、數位訊號處理專題(一)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7學分:資料結構、計算機組織、微處理機、數位訊號處理導論、影像處理導論、數位訊號處理實驗、數
位訊號處理專題(二)、電子學(二)
5.領域:綠能控制領域
領域專題(一)-2學分:綠色能源專題(一)、能源與電力系統專題(一)
領域專業課程-至少7學分:電路學(二)、電力系統、控制系統、電機機械、綠色能源專題(二)、能源與電力系統專題(二)
完成輔系至少應修學分數:28學分(不包括先修科目學分)
備註:
註1.指定必修科目與任選必修科目學分應在主系規定最低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
註2.主系之專業(門)必修科目,不得兼充為輔系之科目。若因此而學分數不足,應由系上學業導師指定替代科目並經系主
任認可,以補足所差學分,並檢具書面報告送教務處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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